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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不要說再見】

在台灣傳統婚嫁習俗中,訂婚宴時男方不可吃到喜宴結束,更不可吃到新人「送客」或「謝客」,這是在訂婚男方就把女方「吃到到」(台語)的意思,這是極其不禮貌的,這個禮俗是絕對不可忽略的哦!

而台灣北、中、南、東、部,男方須離席的時機並不同,有的是上菜後第四道菜即離席,有的是上到水果即離席(把第11道菜水果挪至第五或第六道菜),有個是看到魚就離開,有的是在上甜點前離席就可以囉!各地會因當地習俗的不同,男方離席時機就不同!

但男方在離席前,必須負擔女方部份酒席錢以示禮貌及重視,男方所負擔的酒席錢金額全省來說又因地區風俗而不同,男方所負擔的酒席錢用紅包交予親家稱為「壓桌」。

離去時只可點頭微笑表示,不可開口及揮手道再見,因為下聘後豈容“再見“第二回呢!這是大觸霉頭的喔!女方則在男方離去前,回饋幾項禮,意謂「後敘」。

但現代許多開明的家長,已不太有這個禁忌,尤其女方會認為,剛結為親家,不讓親家吃飽,那才叫失禮呢!


(參考資料:網路)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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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iona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