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婚嫁禁忌】
( 1) 結婚當天,新娘出門時忌嫂嫂相送,因「嫂」與「掃」同音,謂不吉利。
( 2) 新娘衣服忌有口袋,因為怕會把娘家的福氣帶走;衣服也忌用兩塊布接縫,以免會重婚。
( 3) 忌坐新床,以免一年到頭都病倒在床上。
( 4) 婚嫁忌生肖屬虎的觀禮,因虎會傷人,免得因此導致夫婦不和睦或不孕。
( 5) 新娘房的鏡子在新婚四個月內忌借給他人,忌照人,因為新娘的喜氣比較重,用鏡子照別人會讓自己的福份流失,因此嫁妝的衣櫃或梳妝台有鏡子都用紅紙蒙住,滿四個月始可拆卸。
( 6) 新婚四個月內忌在外過夜。
(7) 新婚四個月內忌參與他人婚喪喜慶事物,以免相犯沖。
(8) 新婚前一夜忌諱睏空舖,必須讓新郎和一位未成年的男孩同在新床上,這樣子據說也可以早生貴子;本省人也有句俗話:「睏空舖,不死尪,亦死某」,所以在新婚前一夜,新床必須要有人睡才可以。
(9) 結婚當天,忌坐新床,以免一年到頭都病倒在床上。
(10) 新娘迎娶回來至進房前這一段時間,小姑、公公、婆婆、姑姑,都不能跟新娘照面,因姑與「孤」同音;另須避免新娘進門還沒進房就與公婆照面,日後會有爭吵禁忌。
(11) 踏門檻的忌諱,新娘在進入男方家時忌踏門檻,因為門檻上有門檻神,觸犯了祂會招來不祥的事,也有人認為門檻代表一家的門面,踏門檻是一件大不敬的事。
(12) 同姓不能結婚同姓表示家族血脈相近,所以從商周開始,就嚴格地執行「同姓不婚」的原則。

而本省人當然也嚴格遵守這個倫理的原則,在台灣除了「同姓不婚」之外,還有一些其他的忌諱,例如:「蕭、葉」,「許、柯」,「周、蘇、連」,「陳、姚、胡」,「徐、余、涂」等,因為緣於同一個祖先,所以也不通婚。

參考資料:網路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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